人民银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石虎
基建财务工作是基本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能否及时准确计量和核算,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人民银行基建财务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在强化财务资金管理,规范会计核算,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效益方面,尚有许多问题亟需解决。
一、 人民银行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基建财务管理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细则,操作过程涉及到项目管理及变更事项,仅凭项目管理人员的理解执行,财务人员对具体财务事项缺乏必要约束,资金管理、财务监督流于形式。甚至个别建设单位只注重争项目、争资金、争速度,不抓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不抓财经法纪贯彻执行,导致约束机制失控,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另外,基建财务没有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多由会计财务部门人员兼职,管理人员知识缺乏,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建设要求,不能及时、有效的履行财务管理岗位职责。
(二)基建财务管理手段相对落后,不能有效控制投资规模。目前人民银行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各级建设单位财务会计部门,管理内容主要集中在立项审批、初步设计核准和工程建设阶段性检查验收,对事前控制、可行性研究、日常管理及投资核算等降低工程造价、控制工程规模的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相对比较薄弱,而日常管理和投资核算管理主要由建设单位承担,内外部审计又大多集中在事后。同时,建设单位财务人员很少参与到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从而形成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空白,造成建设项目财务监督缺位,使得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时常出现超概算、超投资的现象。
(三)基建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账务处理不合规。一是工程进度款拨付依据不符合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未报送“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无法判定按工程进度付款的真实性。具体表现在:一是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二是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三是未督促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四是存在不合理支付费用的情况;五是付款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二是存在超范围使用现金的情况。凭证后所附的原始单据不是正规发票;个别较小金额款项支付没有签订采购或购销合同,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三是财务核算不准确。有些费用应计入“建安投资”误计入“设备投资”科目核算,应计入“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科目核算的误计入了“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四)财务监督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整改有关问题。目前人民银行对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督和检查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进行财务收支结算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二是内审部门对基建资金及会计核算的合规性进行审计,这两方面的审计均为事后审计,且多采取抽样检查方式进行,不利于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即使审计中能够发现问题也只能做到事后补救,不能及时将有关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二、进一步做好基建财务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一)完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规范财务行为。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一是落实财务管理岗位责任制。按财务管理制度设置机构,配备专门基建财务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实行钱账分管及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财务支出审批制度,用于控制建设资金的支出。严格付款审核、报批程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照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审核、基建办核定、会计财务核准、主管领导审批流程,超过审批权限的要向上一级领导报批,做到审批环节不缺失,同时坚决禁止提取大额现金支付工程各类款项。三是明确基建管理各部门职责。建设单位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基建领导小组、基建办公室要对基建采购职责进行准确定位。基建办公室负责对供应商的考察工作,及时向基建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按采购程序组织做好招投标工作和采购实施工作。
(二)强化预算约束观念,提高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效益性。强化对预算管理的认识,细化预算资金使用,合理安排预算支出,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部门根据设计图纸、设备清单、概算指标、取费标准等,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计算,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考虑到基建工程存在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对由地质结构的变化等因素引起的设计变更,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超预算、超投资,要有必要的论证和审批程序,以增强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基建资金拨付管理,规范财务费用支出,正确核算相关账务。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财务人员必须遵循各项内控制度,不仅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而且要做到签证、签报手续齐全;加强费用开支及账务核算管理,做到资金核算及时、使用合理、投向准确。一是严格规范经费开支和管理费用标准,注意及时扣回预付、垫资款项,明确不能以收据替代建筑工程税务发票,以白条子作为报销凭证。业务招待费和施工现场补贴要有明确标准,不能以差旅费、顾问聘请费、专家咨询费等名义将招待费分解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取费标准和具体政策规定,准确核算、记录工程台账。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变更,财物人员要做好变更记录,建立健全台账,及时将工程量追加和削减等情况记入台账,防止施工单位通过虚报和多报材料用量、重复计算等方式套取工程款,加大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四)加强对基建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一是将审计重点从决算后审计转变为全程跟踪审计,内审部门通过采取全程跟踪审计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整改有关问题,改进监督管理缺位,防止各类风险的发生;二是将竣工决算审计和内部审计有机结合。为防止不合理的工程造价进入决算,内审部门应及时与委托审价机构的沟通,查处工程结算中的“水份”和财务收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质量。
(五)加强调查研究,创新财务管理手段,探索工作新思路。做好基建财务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创新财务管理手段,探索工作新思路。实现财务管理电子化、网络化,增强财务实时监控能力。同时,结合实际继续推行财权与事权的分离,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基建财务管理机制。